自2020年起,此次体制调整下划的市级税收收入由各区按照3%比例环比递增上解市级,市内五区和四个开发区当年税收收入超上年收入(含市级下划收入)增量部分,分别按照市内五区20%、四个开发区25%的分成比例计算上解增量。 三、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财政局解读人:魏来联系电话:67883029 心得体会 0/300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