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报请审批〈广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广政呈〔2023〕1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广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广宗县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