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交通部网站消息,12月27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修订发布《关于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的意见》,对老旧运输船舶进行严格管理,对已达到强制报废船龄的船舶实施强制报废制度,强制退出水路运输市场,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从事水路运输。详细内容如下。一、充分认识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的重要性 ...
央视网消息:据交通部网站消息,12月27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修订发布《关于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的意见》,对老旧运输船舶进行严格管理,对已达到强制报废船龄的船舶实施强制报废制度,强制退出水路运输市场,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从事水路运输。详细内容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的重要...
央视网消息:据交通部网站消息,12月27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修订发布《关于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的意见》,对老旧运输船舶进行严格管理,对已达到强制报废船龄的船舶实施强制报废制度,强制退出水路运输市场,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从事水路运输。详细内容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的重要...
中新网1月6日电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交通部日前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修订发布《关于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删除原《关于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的意见》文件中“报废船舶违反规定擅自从事运输,视情节轻重,予以扣留封存或者强制拆解,所发生的费用由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承担。”的内容,...
央视网消息 :据交通部网站消息,12月27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修订发布《关于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的意见》,对老旧运输船舶进行严格管理,对已达到强制报废船龄的船舶实施强制报废制度,强制退出水路运输市场,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从事水路运输。详细内容如下。
中新网1月6日电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交通部日前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修订发布《关于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删除原《关于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的意见》文件中“报废船舶违反规定擅自从事运输,视情节轻重,予以扣留封存或者强制拆解,所发生的费用由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承担。”的内容,...
现将修改后的《关于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的意见》重新发布,请各单位认真执行。《关于发布〈关于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交水发〔2001〕151号)、《关于同意延长黑龙江水系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年限的批复》(交水发〔2002〕415号)和《关于修改关于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意见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2...
中新网1月6日电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交通部日前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修订发布《关于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删除原《关于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的意见》文件中“报废船舶违反规定擅自从事运输,视情节轻重,予以扣留封存或者强制拆解,所发生的费用由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承担。”的内容,...
(交水发〔2001〕151号)进行修改,删除文件中“报废船舶违反规定擅自从事运输,视情节轻重,予以扣留封存或者强制拆解,所发生的费用由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承担。”的内容,同时纳入原交通部《关于同意延长黑龙江水系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年限的批复》(交水发〔2002〕415号)关于同意将黑龙江水系第四类、第五类内河船舶强制报废年限...
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国发﹝2011﹞25号)要求,对原交通部、原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发布〈关于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交水发﹝2001﹞151号)进行修改,删除第三部分第一段中的“报废船舶违反规定擅自从事运输,视情节轻重,予以扣留封存或者强制拆解,所发生的费用由船舶所有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