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宁波市财政局《转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甬发改投资〔2016〕7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就有关事项补充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建设单位在组织编制招标控制价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