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的地方行政区划由郡县两级转变成州、郡、县三级制。在漫长的历史沿革过程中,地方行政机构的组成层次曾出现过:郡县或州县两级制;州、郡、县,或路、府、县,或道、府(州)、县三级制;省、路、府、县,或省、道、府、县四级制。但是,宋初的地方制度并不完善,基本上继承了唐五代的旧制,属于换汤...
宋朝吸取唐末藩镇割据的教训,采取分权制。因此每路的长官有四个,统称监司。州有过去的郡演变而来,但是州也有划分,根据地方的人口和经济实力,将州划分为上州,中州和下州。县是最小的地方行政单位。除此之外,军和府是跟州同级的特殊行政单位。军是边疆地区因军事需要设立的行政单位。也分大军和小军。大军相当...
在宋代,地方“路州县”三级体制中的“路”是虚设的,没有单一的行政区划和统一的行政机构及长官,分设的四监司专任事务,相互协同又相互掣肘,同时规定州可越级直接向中央奏事。这一
至隋朝,对地方行政制度进行大刀阔斧地整顿,再度实行郡、县二级制。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再将郡改为州,改郡太守为州刺史。 到了宋代,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实际运行,按路、州府军监、县,分为三级。以转运司路为准,有太宗至道十五路、真宗天禧十八路、神宗元丰二十三路、徽宗宣和二十六路、南宋十五路、十七路之别。随...
宋代地方实行路州县三级制,“路”的军、民、财、刑各权分散于四司,“路”之下的各州保持直接向中央奏事的权力。这一制度设计 A. 造成了藩镇割据局面 B. 促进了商品经济发展
根据材料信息“宋代地方‘路州县’三级体制中的‘路’是虚设的,没有单一的行政区划和统一的行政机构及长官,州可以直接越级向中央奏事。”并结合所学可知,“路州县”是北宋管理地方的机制,从“军、民、财、刑”等方面加强了对于地方的管理,且根据材料信息,“路”为虚设,州可以直接越级向中央奏事,这有利于强化中...
清代省以下的各级行政区划单位基本上是沿用明制,所不同的有以下几点: ①增加了行政区划单位——厅。这是清代在新开发地区所设置的区划单位,有直隶厅和散厅之分,直隶厅与府、直隶州平行,直隶于省,绝大多数不领县;散厅隶属于府,与散州、县相平行,成为最基层的行政区划单位。
北宋统治者发明了路-州-县虚三级制的地方行政体系,即在州县之上不设立集权的单一行政机构,而是按路设转运使、提点刑狱、经略安抚、提举常平四司,分管财政、刑罚、军事、仓储救济等事,且诸司所管诸路并非一一对应。这种做法( ) A. 防范了宰相的擅自专权 B. 提高了行政管理效率 C. 强化了君主的专制权力 D. ...
根据材料“宋朝的地方行政机构分为路、州(府)、县三级体制,路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州县各复官吏。”可知,反映了宋代以创制路制加强对地方的监督,体现了加强中央集权的目的,B项正确;选项旨在扩大宋朝疆域,不符合题意,排除A项;材料未体现市坊的界限打破的信息,排除C项;材料未体现重文轻武的特点,排除D项。故选B项。
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隋开皇三年(583年),诏罢天下郡,以州领县。实行了近600年的州郡县三级制终于被州县两级制行政区划取代。 道路制 隋代后期,曾改州县制为郡县制。唐朝建立后,又将其改回州县制。此时,虽然已将郡级行政单位省并,但州级行政单位数量仍然很大,造成中央政府直接统治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