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钱某、孙某于2007年8月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4月,该公司又吸收李某入股。2009年10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拖欠巨额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在清算中查明赵某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其实际价额为80万元,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200万元;赵某的个人财产仅为30万元。 根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