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人民币一千元。具有法释[2013)8号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的八种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起点由人民币五百元; 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人民币三万元: 三,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人民币三十万元, 以上规定,请各地遵照执行,以前我省的有关规定与本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