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综[2010]111号)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综[2003]59号)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人民法院案款管理,完善人民法院案款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参照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印制的“人民法院案款收据”式样,结合我省人民法院工作实际,我们印制了“广东省人民法院案款收据”。现将票据式样印发给你们,并就...
《教育法》,国务院令第60号,国发[1986]50号,国发明电[1994]2号、23号,[1992]财预字第111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在法律未作调整的情况下继续保留 20 地方教育附加(辽宁、安徽、福建、四川、江苏、广西、宁夏、贵州、青海、河北、山东、浙江、内蒙古、云南、黑龙江、湖南、湖北、江西、新疆) 《教育法》,财综函...
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行政事业单位取得财政部门拨付的资金,可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其中,已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1]54号)规定,可凭《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或《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及相关银...
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综[2010]111号)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综[2003]59号)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人民法院案款管理,完善人民法院案款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参照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印制的“人民法院案款收据”式样,结合我省人民法院工作实际,我们印制了“广东省人民法院案款收据”。现将票据式样印发给你们,并就...
(2010 年 12 月 15 日 财综[2010]119 号) 最高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申请将国家法官学院法官培训收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报告》(法[2010]257 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保证法官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意国家法官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法官培 训条例》(法发〔2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