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8]22号 2018-4-2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本法规第一条第(二)项第3点第二段自2019年1月1日起条款废止。 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厦门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银监局、证监局、保...
#税收政策#【财税〔2018〕22号: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http://...
财税【2018】26号: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 5500:57 财税【2018】21号:关于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 5101:52 财税【2018】22号: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23008:30 财税【2018】32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4503:14 财税【2018】33号: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2401:18...
、 依据《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征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对个人达到规定条件时领取的商业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2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入“其他所得”项B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和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缴费人),提升税费征缴效率,根据《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7]50号)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决定调整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划缴税费范围。现公告如下: ...
为支持我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的有关规定,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现将符合2018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布如下: 1.福建省红十字会 ...
【判断题】根据《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规定,个人购买税延养老保险,享受递延纳税优惠的前提是必须取得中保信平台出具的税延养老扣除凭证。 A. 正确 B. 错误 查看完整题目与答案 参考解析: 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苏州工业园区 AI解析 重新生成最新...
根据《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规定,个人购买税延养老保险,享受递延纳税优惠的前提是必须取得中保信平台出具的税延养老扣除凭证() 点击查看答案 第8题 依据《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下列不属于适用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个人所...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本准则)主要规范了各类企业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金融工具的减值,以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所产生的相关利得和损失的会计处理。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会计的确认和计量,分别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六、试点递延型商业保险(财税【2018】22号) 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对试点地区个人通过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