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6〕74号文件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 1.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建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
查到了估计劳务发生地要追缴税款
附:2013年以来国家出台的普遍性降费政策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 (国办发〔2014〕30号)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财综〔2013〕67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3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财综〔...
根据财税【2016】74号文件规定: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提供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的所在地的建设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适用税率和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建设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适用。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
42号公告以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和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填报说明(以下简称2016年版(或新版)关联申报表)的方式对关联申报表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和完善。 值得关注的是42号公告的文件名称中使用了关联申报的通俗说法,据TPPERSON掌握的相关资...
(1)根据财税〔2016〕47号文件规定,纳税人转让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纳税人发生除财税〔2016〕47号文件规定情形以外的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一般纳税人应以销售额全额按适用...
不是。不仅有部分条款失效,还有许多补丁文件 财税[2016]3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已有部分条款失效。附录:税屋提示 ——依据财税[2017]58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 ,2017年7月1日起,本法规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
(点击文件名即可查阅文件原文) 国务院及国办文件(10份) 01.国发明电〔2016〕1号: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通知 02.国发〔2016〕26号: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 03.国务院令第691号: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
冀财税[2016]68号2016-07-01 亿企智库提示——依据冀财税[2020]39号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税务局关于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20年9月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设区市、县(市、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河北省矿产资源税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有关规定,我们对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进行了认定,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1.河北省建筑业协会 2.河北省老年事业促进会 3.河北省名医学会 4.河北省针灸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