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现将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政策通知如下: 固定业户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区、市)范围内的,经省(区、市)财政厅(...
关于固定业户总 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 纳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9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现将固定业户总分支 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 政策通知如下: 固定业户的总分 支机构不在同一县 (市) 但在同一省 , (区、市)范围内的, 经省(区、市)财政厅 (局) 、国家...
各区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各区局、直征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4号)以及《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我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地方商品储备企业名单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税〔2012〕4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符合条件、承担我...
四、2012 年 9 月 14 日,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合发布 《关于证 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 知》 财(会 [ 2 0 1 2 ] 1 7 号)。 《通知》指出,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后,原 会计师...
《增值税条例》规定,免税产品进项税不能扣,所以,9月份收到一部分肉制品的增值税票不用去认证,价税合计做成本处理。
财税[2012]15号文件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十四条规定,2011年出口货物劳务的上述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延长3个月,即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对2011年度的出口货物劳务,剔除已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免税,已按内销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以及已开具代理出口证明的出口货物劳务后的余额,除内销免税货物按前款规定执行外,须在2012年9月的增值...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
没有,可以查查。1.财税[2012]3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条款失效].即—— 依据财税[2014]9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贵金属和宝石为主要原材料的货物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 ,本法规第九条第(二)款第6项及附件9 自2014年1月1日起 废止。
1.当月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月末不进行账务处理;2.对于由于多预缴增值税税款形成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需要做转出处理。月末帐务处理:按照“已交税金”与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较小一方做转出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