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0号公告),该文件很简短,但是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基本规则做了内涵性解释,笔者试结合40号公告,对增值税直接收款方式进行讨论。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9条第1款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