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8〕15号2018-02-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
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
财税〔2018〕15号: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
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
#财税政策#【财税〔2018〕1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进一步加大对公益性捐赠的税收支持力度。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O网页链接 ...
2月25、2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分别先后公布了《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文件明确“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这项政策上的突破,其背后是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
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财税[2018]1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
018财税(2018)33号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772018-04 2 017财税(2018)15号-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 752018-04 3 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5】的解读 942018-04 4 015-扩大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 962018-04 5 014-关于《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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