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原征收增值税的尿素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对原免征增值税的尿素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恢复征收增值税和实行先征后退政策以及对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政策,自2001年8月1日起执行《关于延续若干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明电〔2000〕6号)第四条同时停止执行...
财税[2001]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的政策通知如下: 一、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 1.农膜。 2.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
三、对原征收增值税的尿素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对原免征增值税的尿素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恢复征收增值税和实行先征后退政策以及对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政策,自2001年8月1日起执行《关于延续若干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明电〔2000〕6号)第四条同时停止执行...
1. 种子、种苗的批发和零售业务,根据《财税〔2001〕113号》第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可以免征增值税。2. 化肥的批发和零售业务,依据《财税〔2001〕113号》第一条第四款的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3. 农药的批发和零售行业,根据《财税〔2001〕113号》第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可以免除增值税的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001]113号颁布时间:001-7-0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
财税〔2001〕113号文件规定,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在批发和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这一政策是为了支持农业发展而制定的。免征增值税意味着这些农业生产资料在流通环节中的税负减轻,有助于降低农民和农业企业的成本。举例来说,当一家农机销售公司批发或零售农机给农户时,由于免征增值税,销售价格中不...
财税〔2001〕113号 注释:第一条第2项和第4项“化肥”的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停止执行。参见:《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0号)。 注释:条款失效。第一条第3项失效,参见:《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药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6号)。
财税[2001]113号2001-07-20 亿企智库提示—— 依据财税[2015]90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5年9月1日起,本法规第一条的第2项和第4项“化肥”的规定废止。 依据财税[2003]186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药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本法规第一...
财税〔2001〕113号 第一条第4小条中.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属于免征增值税范围 ...
财税〔2001〕113号 条款失效。第一条第3项失效,参见:《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药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