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的运作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股权,是指依据《实施方案》划转的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的国有...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6修订 ) 文号: 财资[2016]32号 颁布日期:2016-07-15 执行日期:2016-07-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申报 第三章 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审核 第四章 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上交...
财政部 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财企〔2007〕309号 发布时间2007-12-11 政策类型政策法规 发文主题国有资本 展开全部内容 心得体会 0/300 保存 ...
但是,上面这些机构都不适合担任出资人,比如说,国资委担任金融机构的出资人,不符合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相分离的原则;一行两会当出资人,不符合行业管理与出资人职责相分离的原则,因为它们是负责货币政策、金融稳定和市场监管的,是外部监管机构,它们不仅监管国有金融机构,还监管民营和外资金融机构,如果它们又当出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资委、银保监局、证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资委,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全面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加大对企业会...
规范北京专员办征管工作程序和行为,按照《财政部 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7]309号)、《财政部关于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5]365号)等文件要求,我们制定了《北京专员办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征收操作规程》,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17.财政部会同国资委发布 《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规定,央企应上交国家红利的比例,按不同行业,分三类执行。按照这一规定,2009年财政部征收的红利总量将超过500亿,并有可能达到800亿,将用于弥补社会保障资金亏空。这表明:() A. 我国财政能集中力量办大事 B. 我国财政是改善人民生活的物质保障 C. 我国...
为做好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以下简称中央文化企业)2012年度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财政部 国资委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7]309号)、《财政部关于完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事项...
4、江西省投资集团:江西省国资委将江西钨业控股集团47.02%国有股权划转给公司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告,为优化资源配置,支持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江西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7.0163%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公司。 5、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一、中央和地方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于2019年全面推开。其中:中央层面,具备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确有难度的企业可于2020年底前完成,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待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完成后予以划转;地方层面,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划转工作。二、国有股东应做好相关企业股权划出工作,督促企业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