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本所的数据安全主体责任,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第五条 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监管工作,省级(含深圳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监管工作。第六条 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加强数据安全保护,提高数据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条 会计师事务所在存储和处理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具体而言,存储核心数据的信息系统应落实四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而存储重要数据的信息系统则应达到三级及以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标准。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数据,更是应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妥善处...
央视网消息:据“网信中国”公众号消息,近日,财政部、国家网信办联合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财会〔2024〕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就《暂行办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问:制定《暂行办法》的背景与意义是什么?答:一是落实...
经济观察网讯据财政部网站11月13日消息,财政部、国家网信办联合起草《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拟明确适用范围、数据定义和各方主体,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数据管理,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网络保障,加强监督检查。关于征求《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
近日,财政部、国家网信办联合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财会〔2024〕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就《暂行办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制定《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有关要求,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处理活动,我们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2024年) (财会〔2024〕6号 2024年4月1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网信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网信办,深圳市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有关要求,加强会计师事务所...
近日,财政部、国家网信办联合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财会〔2024〕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处理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
财政部、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就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答记者问称,《暂行办法》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建立数据备份制度,确保在审计相关应用系统因外部技术原因被停止使用、被限制使用等情况下,仍能访问、调取、使用相关审计工作底稿。加密设备应当设置在境内并由境内团队负责运行维护,密钥应当存储在境内...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本所的数据安全主体责任,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第五条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监管工作,省级(含深圳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监管工作。 第六条注册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