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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税范围的通知》: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
一、通知内容概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该通知旨在明确各类政府性基金在特定情况下的免征政策,以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二、具体免征范围 通知中详细列出了扩大免征范围的政府性基金,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这些基金...
答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是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而出台的一项政策。该通知扩大了政府性基金的免征范围,针对特定企业和项目,在一定的条件下免征或减征相关政府性基金,以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下面将详细解读这一通知的内容。通知的具体内容可能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从2016年2月1日起,月纳税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10万元(季纳税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A.正确B.错误相关知识点: ...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网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16年1月29日 时效性: 税种: 发文机构全称: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机关代字:财税 发文字号:财税[2016]12号 点击下载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教育部、水利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提示:该内容为隐藏内容,需要VIP会员才能浏览。登录...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