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05 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 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优惠 【优惠对象】 1、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向在孵化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55号) 2、《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 14、高校学生公寓税收优惠 【政策依据】 财税〔2019〕14号、财...
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
1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2023年第17号) 16.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农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8号) 17.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 18.财政部 税务...
一、享受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铁道部所属铁路运输企业是指铁路局及国有铁路运输控股公司(含广铁<集团>公司、青藏铁路公司、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等,具体包括客货、编组站,车务、机务、工务、电务、水电、供电、列车、客运、车辆段)、铁路办事处、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
三、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二条规定...
一、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本公告所称孵化服务是指为在孵对象提供的经纪代理、经营租赁、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鉴证咨询服务。二...
30.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 3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32.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免征增值税政策 33.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免征房产税政策 34.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35.大学科技园免征增值税政策 36.大学科技园免征房产税政策 37.大学科技园免征...
1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以下简称《政策指引(2.0)》),梳理收录今年以来国家延续、优化、完善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50项税费优惠政策,帮助纳税人缴费人...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第四部分 成果转化 一、增值税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 二、企业所得税 企业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企业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企业所得税分期纳税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