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是200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通知。中文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文号 财税125号 发布单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时间 2009年12月25日 涉及税种 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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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民企业以及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以下统称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应在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的,适用本通知。 二、企业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协定以及本通知的规定,准确计算下列当期与抵免境外所得税有关的项目后,确定当期实际...
一、居民企业以及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以下统称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应在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的,适用本通知。 二、企业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协定以及...
答:根据2008年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现行政策允许企业境外所得缴纳的所得税在一定限额内抵减其应纳税额,具体采取分国抵免法,并对我国企业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的抵免层级规定不能超过三层。
税收抵免新规要点归集<邓昌平> “分国不分项”与“不分国不分项”政策解析<华政税务> 存货作为职工福利如何确认及预付卡费用取得发票能否税前扣除等6个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解答(北京国税)<北京国家税务局> 财税[2017]8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7]88号 关于境外投资者...
一、居民企业以及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以下统称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应在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的,适用本通知。 二、企业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协定以及本通知的规定,准确计算下列当期与抵免境外所得税有关的项目后,确定当期实际...
有关规定,现就完善我国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可以选择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即“分国(地区)不分项”),或者不按国(地区)别汇总计算(即“不分国(地区)不分项”)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财税〔2009〕125号文件第八条规定的税率,分别计算其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
抵免分国 ( 地区 ) 别的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 : 国企 业所得 税的境 外所 待负担 的境外 所得 税税款 、 : ( 一 ) 境内所得 的应 纳税所得额 ( 以下称境内应纳税所得额 ) 和 ( 六 ) 按照 国务 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已经从企业境 分国 ( 地区 ) 别 的境 外所得 的应纳 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规定,居民企业从境外取得营业利润所得以及符合境外税额间接抵免条件的股息所得,凡就该所得缴纳及间接负担的税额在所得来源国(地区)的法定税率且其实际有效税率明显高于我国的,可直接以按本通知规定计算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和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