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土地储备资金从以下渠道筹集:一是财政部门从已供应储备土地产生的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给土地储备机构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开发费用等储备土地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二是财政部门从国有土...
二、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行为 按照《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77号)和《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的规定,各地区应当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行为。土地储备工作只能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
按照《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77号)和《国土资源 财政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的规定,各地区应当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行为。土地储备工作只能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承担,各类城投公司等其他机构一...
国土资源部将名录或更新结果抄送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经审核后的名录抄送同级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 国土资源部利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监测监管土地储备机构业务开展情况。列入名录的土地储备机构,应将纳入储备土地、已供储备土地、储备资金收支、各类...
为加强土地储备机构、业务和资金管理,规范土地储备融资行为,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土地储备工作规范和健康运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土地储备机构管理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土地储备工作,按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的规定,建立土地储备机构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市、县国土资...
国土资源部将名录或更新结果抄送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经审核后的名录抄送同级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 国土资源部利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监测监管土地储备机构业务开展情况。列入名录的土地储备机构,应将纳入储备土地、已供储备土地、储备资金收支、...
2012年11月5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土地储备管理,严格控制土地储备总规模和融资规模,规范土地储备融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 《通知》明确,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土地储备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土地储备机构名录(以下简...
二、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行为 按照《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77号)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的规定,各地区应当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行为。土地储备工作只能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承担,各...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央行、银监会2016年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6〕4号)》,对土地储备机构进行了清理规范,明确每个县级以上(含)法定行政区划原则上只能设置一个土地储备机构,统一隶属于所在行政区划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理。土地储备机构统一划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明确禁止了土储...
土地储备管理出"新规" 日前,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从清理压缩机构,调整筹资方式,优化储备规模等多方面提出... - 《上海土地》 被引量: 0发表: 2016年 四部门:严控土地储备总规模和融资规模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央行和银监会四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