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建〔2016〕504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军委后勤保障部,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务局: 为推动各部门、各地区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成本核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