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本级项目支出 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规范和加强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管理,...
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由中央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组成。本办法所称“中央部门”,是指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本级 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2年6月19日 财预[2002]356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检院,高法院,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武警总部,有关人民团体,中央有关企业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进一步深化预...
财政部 二00四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 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央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由中央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组成。本办法所称“中央部门”,是指与财政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本级 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2年6月19日 财预[2002]356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检院,高法院,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武警总部,有关人民团体,中央有关企业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进一步深化预...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失效]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检院,高法院,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武警总部,有关人民团体,中央有关企业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由中央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组成。本办法所称“中央部门”,是指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
第6页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04)[失效][接上页] 附3: 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名称、地址及邮编、联系电话、法人代表姓名、人员、资产规模、财务收支、上级单位及所隶属的中央部门名称等情况。 可行性报告编制单位的基本情况: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