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 制定机关 财政部 公布日期 2001.11.27 施行日期 2002.01.01 文号 财会[2001]49号 主题类别 银行业监督管理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失效 正文: ---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 (2001年11月27日 财会[2001]49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
(2001年11月27日 财会[2001]49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金融机构: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范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部制定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现予印发。《金融企业会计制...
一、为了规范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特制定《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金融企业,包括商业银行、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等(简称金融企业,第三章所称银行系指商业银行和信用社等,第四章所称公司系指信托投...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范金融企业的会 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部制定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现予印发。《金融企 业会计制度》自2002年1月1日起暂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同时,也鼓励其他股份制 金融企业实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 局,有关金融机构: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范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部制定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现予印发。《金融企...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1]49号)及其他有关规定,上市的证券公司和外商投资的证券公司已于2002年1月1日起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为全面提高证券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上市证券公司和外商投资证券公司以外的证券公司应当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同时鼓励其按照《金...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 相关属性 制定机关 财政部 公布日期 2001.11.27 文号 财会[2001]49号 施行日期 2001.11.27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 失效 主题分类 银行业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金融企业一般应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
按照财政部(93)财会字第11号《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和(93)财会字第07号《关于印发〈保险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的规定,金融保险企业将于1993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保险企业会计制度》。现将新旧制度衔接中有关帐务处理问题规定如下: 一、调帐原则 企业于1993年7月1日前仍...
发布部门:上海市财政局 发布文号: 沪财会[2003]100号 各有关证券公司: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证券公司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03)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局。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证券公司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衔接规定〉...
第4页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接上页] 1.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处理,按一定期限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初始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