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条本办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财办〔2007〕19号)同时废止。 附: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溢、资金挂账核实申请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溢、资金挂账核实申请表.docx 2.××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第六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 (财办[2006]52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财办[2007]19号)同时废止。 附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溢、资金挂账核实申请表 附2.XX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附3.XX地区/部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第六十二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本办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 (财办〔2006〕52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财办〔2007〕19号)同时废止。©2022 Baidu |由 百度智能云 提供计算服务 | 使用百度前必读 | 文库协议 | 网站地图 | 百度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