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在华举办国际会议,是指中央和国家机关在我国境内举办的、与会者来自3个或3个以上国家和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的...
财政部关于印发《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法院,⾼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民团体,各省、⾃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进⼀步规范和加强在华举办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