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2月1日发布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符合条件的退运商品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货物发生退货有关税收规定执行,企业已办理的出口退税应进行补缴。此项政策( ) ...
一、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第一条中的“对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1年内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因滞销、退货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
一、对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1年内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因滞销、退货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货物发生退货有关税收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 44 2023-12 2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 15 2023-12 3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 30 2023-12 4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公告 2023年第4号 为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现将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1年内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因滞销、退货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 为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现将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1年内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因滞销、退货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
紫鸟浏览器获悉:三部门出台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 2月1日消息,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规定,对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1年内,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且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
“对2023年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因滞销、退货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货物发生退货有关税收...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 发文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023年第34号 发布时间2023-08-22 政策类型公告公示 发文主题电子商务税收政策跨境电子商务 ...
“对2023年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因滞销、退货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货物发生退货有关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