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调整我国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实施后,在此之前颁布的有关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和财政部、国家教委、外交部《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经费开支规定》(财文字[1985]第259号)中有关置装费的规定停止执行。 九、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表(略) ——结束...
四、调整的国家公派人员奖学金、艰苦地区补贴和高等学校学科建设骨干教师专项出国研修人员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月的资助标准。 五、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获得对方国家提供的奖学金,其数额高于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的部分全部归己,国家不再给予补助;低于规定标准的部分,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补齐其差额。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的通知》(财教[2010]286号)精神,自2010年9月1日起,国家留学基金委大幅提高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往返国际旅费和国外生活费的资助力度。具体标准查看本文附件。
八、《调整我国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实施后,在此之前颁布的有关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和财政部、国家教委、外交部《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经费开支规定》(财文字[1985]第259号)中有关置装费的规定停止执行。 九、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