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管理办法 编辑 语音 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特设立国家助学奖学金。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75号)同时废止。 [1] 参考资料 1.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引用日期2014-02-09]...
*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5年7月6日 实施日期:2005年7月6日)废止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2年4月16日 财教[2002]33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
第三章名额分配与预算下达 第七条每年5月底前,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提出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 财政部、教育部委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进行审核。 第八条每...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期刊2005年第7期文献,主题关键词涉及有管理办法、直辖市财政厅、直属机构、校规校纪、全日制本专科、热爱社会主义、审核意见、大学学院、道德品质等。钛学术提供该文献下载服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 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 财教〔 2012〕 342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 国务院有关部委、 有关直属机构, 各省、自 治区、 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 教育厅(教委、 教育局) , 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教育局: 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 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
第七条 每年5月底前,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提出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财政部、教育部委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进行...
现将《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对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下达我市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和预算,市财政局、市教委委托市教委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于每年5月15日前提...
第一条为规范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职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2万名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转发财政部 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2-12-05 [6]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市教委关于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2006-09-29 [7]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