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现就调整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问题通知如下: 一、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 二、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 (一)黑色金属矿采选产品,是指人工...
四、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94)财税字第2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工业盐和食用盐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7]10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色金属焙烧矿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4]621号)同时废止。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现就调整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问题通知如下: 一、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 二、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 (一)黑色金属矿采选产品,是指人工开采的供提取铁、锰、铬金属的原矿和经过选矿工序生产的矿砂、矿粉。 将原...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41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7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北京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发布文号: 京税一[1994]306号 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分局、对外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4]财税字第022号《关于调整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994年5月13日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四、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94)财税字第2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工业盐和食用盐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7〕10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色金属焙烧矿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4]621号)同时废止...
四、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94)财税字第2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工业盐和食用盐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7]10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色金属焙烧矿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4]621号)同时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 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1994年4月27日(1994)财税字第0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现就调整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问题通知如下: 一、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现就调整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问题通知如下: 一、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 二、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 (一)黑色金属矿采选产品,是指人工开采的供提取铁、锰、铬金属的原矿和经过选矿工序生产的矿砂、矿粉.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实施时间:2009-1-12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北京 评论人次:0 页面功能: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