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价格是指不进入交易中心和交易会交易、没有调拨价格的卷烟,应由税务机关按其零售价倒算一定比例的办法核定计税价格。新牌号规格卷烟的概念界定、计税价格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商财政部另行制定。3.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确定以后... 四、本《通知》规定调整的烟类产品仅限于卷烟。雪茄烟、烟丝的消费税税率和计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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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价税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为56%,乙类香烟的消费税价税税率由原来的30%一调整为36%,雪茄烟由原来的25%调整为36%。国家这样做①有利于适当增加财政收入,完善烟产品消费税制度②是运用货币政策对经济...
卷烟生产企业2001年4月1日至5月31日销售的卷烟,凡已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定计税价格的,按照核定的计税价格征收消费税;未核定计税价格的,按照实际出厂价格征收消费税。
张目特联指府张目特联指府张目特联指府 张目特联指府张目特联指府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甲类香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通知》第一条第(二)款第3项中“白包卷烟”的计税价格,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牌号规格卷烟的计税价格确定。没有同牌号规格卷烟计税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认真核实2001年5月31日以前各烟厂的产销量,5月31日以前生产销售的卷烟按总局、省局核定的计税价格和原消费税政策规定执行。玉溪红塔烟草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15毫克84MM硬...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1号 )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达卷烟计税价格的通知》(国税函[2001]446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凡卷烟生产企业生产的不进入交易中心和交易会交易,没有调拨价格的卷烟,其“核定价格”...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2001年6月4日 财税[2001]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调整卷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卷烟消费税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