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如下: 一、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 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二、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 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 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
赶紧通过[20030409-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doc]一探究竟吧! 你觉得这种资源对你用处大不,还有啥别的类型资源想知道吗?
二、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三、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四、本通知自2003年5月1日起执行。 本通知生效前,已...
第二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在退出现役后,原则上应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障待遇,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地方社会保险。 第三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在退出现役后,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就业条件的,可以在当地就业,并享受相应的就业优惠政策。 第四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在退出现役后,未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
为促进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现将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的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二、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 为促进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现将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的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一、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二、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为促进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现将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的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二、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
1、条款失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第001号)规定,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
为促进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现将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的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二、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