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二OO三年一月八日 二OO三年一月八日 心得体会 0/300 保存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