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2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 请遵照执行。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2002]12号)转发给你们,并请你局即刻通知有关企业,同时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02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按规定税率少提取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补提。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2002]12号)转发给你们,并请你局即刻通知有关企业,同时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02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按规定税率少提取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补提。
时效性:有效 各市(地)财政局、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2002]12号)转发给你们,清遵照执行。 二00二年二月七日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 财税[2002]12号 各省、自治区...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2002]12号 )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二年二月六日...
发文机关 上海市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上海市现将财政部 上海市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暂无数据 发布时间2009-04-16 政策类型政策文件 发文主题农产品心得体会 0/300 保存 上级政策 序号 政策标题 发文机关 发文时间 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上海市现将财政部;上海市特此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09-04-16 2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 2002年1月9日 财税[200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2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的进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 2002年1月9日 财税[200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2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