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文件。中文名 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1] 发文机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1] 发文字号 财税[2009]29号 [1]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请问: 1.我公司与代理商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并无收入约定,...
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新税法实施之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前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所得税税前扣除事项按本通知规定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新税法实施之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前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所得税税前扣除事项按本通知规定处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一、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2019年5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保险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发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72号(以下简称“72号公告”)。 72号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保险企业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的税前扣除限额为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超出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__财税[009]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00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规范企业所得
所得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合称新税法)有关规定,现将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
2020年,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72号),对保险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企业所得税进行税前扣除的比例提高至( ) A. 10% B. 15% C. 18% D. 20% 相关知识点: ...
销售费用中的“___”的规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