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是200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通知。中文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文号 财税125号 发布单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时间 2009年12月25日 涉及税种 企业所得税 ...
现就企业取得境外所得计征企业所得税时抵免境外已纳或负担所得税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居民企业以及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以下统称企业)依照企业所得
一、居民企业以及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以下统称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应在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的,适用本通知。 二、企业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协定以及本通知的规定,准确计算下列当期与抵免境外所得税有关的项目后,确定当期实际...
一、居民企业以及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以下统称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应在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的,适用本通知。 二、企业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协定以及本通知的规定,准确计算下列当期与抵免境外所得税有关的项目后,确定当期实际...
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期内,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备案资料,备案资料的具体内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号)第30条的规定执行。第十条中“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的规定同时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抵免分国 ( 地区 ) 别的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 : 国企 业所得 税的境 外所 待负担 的境外 所得 税税款 、 : ( 一 ) 境内所得 的应 纳税所得额 ( 以下称境内应纳税所得额 ) 和 ( 六 ) 按照 国务 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已经从企业境 分国 ( 地区 ) 别 的境 外所得 的应纳 税...
境外所得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抵免企业财政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所得境内(接上期)(四)在计算境外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为取得境内,外所得而在境内,境外发生的共同支出,与取得境外应税所得有关的,合理的部分,应在境内,境外(分国(地区)别,下同)应税所得之间,按照合理比例进行分摊后扣除.国际税收...
各区国家税务局,各直属机构,各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各基层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以下简称财税[2009]125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局应于2010年1月31日前按照《通知》规定对2008年度有境外所得抵免的企业进行审核,如企业因为政策调整而少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于2010年2月28日...
39、2014年5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这表明税收具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