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本通知发布之前探矿权、采矿权人无偿占有属于国家出资(包括中央财政出资、地方财政出资或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下同)探明矿产地的探矿权和无偿取得的采矿权,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清理,并对清理后的探矿权、采矿权进行评估,其中:采矿权按照剩余资源储量进行评估。探矿权、采矿权人按照探矿...
为了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逐步理顺矿产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资源节约,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和《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函﹝2006﹞102号)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深化探矿权、采矿权...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006〕694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逐步理顺矿产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