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规范管理口岸出境免税店,促进口岸出境免税店健康有序发展,现印发《口岸出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口岸出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19年5月17日
根据《口岸进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财关税〔2016〕8号)《口岸出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财关税〔2019〕15号)规定,国家对口岸免税店实行特许经营,国家统筹安排口岸免税店的布局和建设。口岸免税店必须由具有免税品经营资质的企业绝对控股(持股比例大于50%)。 ——— 《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
财政部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口岸出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关税〔2019〕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旅游主管部门、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规范管理口岸...
财关税[2019]15号 2019-5-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旅游主管...
财关税〔2019〕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旅游主管部门、...
财关税〔2019〕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旅游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