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 一、本通知所称电子会计凭证,是指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形式的各类会计凭证,包括电子发票、财政电子票据、电子客票、电子行程单、电子海关专用缴款书、银行电子回单等电子会计凭证。 二、来源合法、真实的电子会计凭证与纸质会计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
六、单位和个人在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中存在违反本通知规定行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理处罚。七、本通知由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 2020年3月23日 责任编辑...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所称电子会计凭证,是指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形式的各类会计凭证,包括电子发票、财政电子票据、()等电子会计凭证。 A.电子客票 B.电子行程单 C.电子海关专用缴款书 D.银行电子回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