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预约合同在2012年最高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得到了正式承认,但适用范围有限。直至《民法典》的出台,扩大了预约合同条款的适用范围,将预约合同吸纳在合同编通则的部分,使得在购房、投资等领域广泛使用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文件有了准确的...
4月23日,应县人民法院第七期法官讲堂开讲,由法官助理牛亚宁担任主讲人,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内容进行专题授课,全院干警参加学习。课堂上,牛亚宁聚焦其整合的《解释》中的一般规定、合同订立、合同效力三部分条文内容进行了系统梳理和...
没有必要在《解释》中再作规定;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尽管民法典第468条对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已有规定,但未区分民法典合同编通则有关债权债务关系的规定和民法典合同编有关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定,前者当然适用于非合同之债,但后者则只能...
第三十三条对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合同法解释一”)第十三条作了调整,对于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的债务人的债权不再限定为“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同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相应增加“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为可以代位行使的权利。第三十四条细化了专属于债务人...
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法释〔2023〕13号(自2023年12月5日起施行) 2023/12/05 为正确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以及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
一、法条原文 第九条 :合同条款符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仅以合同系依据合同示范文本制作或者双方已经明确约定合同条款不属于格式条款为由主张该条款不是格式条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法条原文: 第十三条 :合同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当事人以该合同已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已经批准或者已依据该合同办理财产权利的变更登记、移转登记等为主张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可…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实务研究官方公众号;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学习的平台;司法案例及实务论文发布的平台;法律理论界、实务界人士交流的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重点条文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作者简介 周丽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民事合同纠纷审判团队法官助理 新...
12月5日,最高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的解释》(“新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为预约合同,合同效力、变更与转让、解除,代位权诉讼,撤销权行使等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本文逐条分析了本次新司法解释的内容,供读者参考。 作者丨孙彬彬 邢昊然 陆薪宇 倪炜辰 ...
2024年01月05日,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邀请新疆金桥律师事务所王峰律师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之合同的效力条文解读”主题培训,本次培训由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