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答复如下:经核查,今年2月,自治区出台了《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方案》 (藏党发〔2023〕1号),文中明确了“干部职工按规定生育,在子女满3周岁前,夫妻双方每人每年可享受育儿假15天,每年按照子女满周岁计算”。您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