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品种未按药典内性状标准炮制,会被定性为劣药。 在卫健委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目录中,不包括红参,所以红参不能当做食药同源品种,而根据药典要求,条状红参属于中药材,而属于条状成盒的红参属于有保健功效的中药材(滋补类中药材);如果企业所经营的品种没有执行药典标准,所购进途径为农贸市场,可视为农贸产品来进行销售(非药品)。我也有问题想提问,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