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治安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此外,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法规 三、行政案件查处中的其他期限 在行政案件查处过程中,还可能涉及其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