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2016年1月20日 附件: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以下简称清查核实),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及财务状况,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行政...
第一条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以下简称清查核实),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及财务状况,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
财资〔2016〕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以下简称清查核实),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及财务状况,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
发文文号: 财资[2016]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6-1-20 实施时间: 2016-3-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391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
内容提示: 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2016]1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加强行政...
2016年1月20日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以下简称清查核实),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及财务状况,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2016年1月20日 附件: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以下简称清查核实),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及财务状况,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
三、经主管部门或市财政局批准的资产损失,应在核销有关账目后,建立“账销案存”制度,继续落实追索责任。 四、单位清查出的资金挂账,应逐级上报,经市财政局批准后调整有关账目。 附件:《财政部关于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6〕1号).rar...
PAGE \* MERGEFORMAT 25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 财资〔2016〕1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以下简称清查核实),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及财务状况,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