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前,纳税人需通过电子税务局填报“困难减免资格核验”,由系统即时比对核验是否符合免税条件。 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困难减免资格...
答:根据《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发(2023)9号)规定:"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执行期限延续到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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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发(2023)9号)规定:"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执行期限延续到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