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对于一般留置权,因《物权法》没有在留置权之前设定其他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担保物权,留置权人留置并处分动产之后,可以在扣除保管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后就其留置权担保的债权优先受偿。 汇业海事律师分析,关于船舶留置权与船舶抵押权的关系,《1993年公约》第12条第4款规定,造船人、修船人的船舶留置权排在船舶优先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