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 政 部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 罚没财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罚没财物管理,防止国家财产损失,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235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罚没财物...
财税〔2020〕54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罚没财物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实践情况,...
原标题: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税〔2020〕54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罚没财物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各地区...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罚没财物的管理,防止国家财产损失,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20〕5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宁波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罚没财物移交、保管、处置、收入上...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罚没财物管理,防止国家财产损失,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235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罚没财物移交、保管、处置、收入上缴、预算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罚没财物的管理,防止国家财产损失,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20〕5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宁波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罚没财物移交、保管、处置、收入上...
财税〔2020〕54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罚没财物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实践情况,我部制定了《罚没财物管理办法》,...
(2020年12月17日 财税〔2020〕54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罚没财物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实践情况,我部制定了《...
综上所述,虽然财税2020年54号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未直接给出,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罚没财物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合法的原则,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且不得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挂钩。这些原则为罚没财物的管理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和指导。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