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关务系统,海关总署印发《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评估办法》(署贸函〔2024〕8号)。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情况 2019年1月,《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务系统(国发〔2019〕3号)要求“海关总署要继续做好牵头工作”“加强安全准入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督”。海关总署会同国家发展...
1.质量效益:单位面积保税业务进出口值关务软件、保税业务进出口值增幅、单位面积货物贸易涉外收支额、期末单位面积企业从业人员、期末人均保税业务进出口值、单位面积海关
海关总署在2024年的革新举措中,引入了一项引人注目的评估工具——《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评估办法》(署贸函〔2024〕8号),它凭借功效系数法这一创新方法,为衡量保税区效能提供了量化标准。这种方法犹如精密的天平,通过严谨的定义原理、标准化处理和权重分配,揭示出保税区的绩效全貌。功效系数法的核心在于其...
海关总署在2024年的革新举措中,引入了一项引人注目的评估工具——《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评估办法》(署贸函〔2024〕8号),它凭借功效系数法这一创新方法,为衡量保税区效能提供了量化标准。这种方法犹如精密的天平,通过严谨的定义原理、标准化处理和权重分配,揭示出保税区的绩效全貌。功效系数法的核心在于其...
(三)关务系统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各综合保税区区位、业态和设立时间等差异,最大程度兼顾公平性和可比性。考虑普遍性,将共性业务发展情况纳入定量指标;考虑特殊性,将功能性强且效果好的特色业务发展情况纳入定性指标。关务系统同时,将办法由“试行”转为正式实施。
4.调整关务软件退出要求。将试行办法规定的设立5年及以上,且连续两年全国排名后5位、分地区评估结果为C类综合保税区调整为全国排名后3位,连续两次因评估不理想被通报或约谈的,由海关总署研提退出建议名单。将试行关务软件办法“一刀切”式的整体退出调整为根据实际情况核减规划面积或撤销综合保税区。
(二)关务软件定性指标。1.加分项:2项。地方政府落实责任情况(最高37分)、创新发展情况(最高58分)。【修订内容】新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向国务院申请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