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纳税信用信息采集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机关组织实施,按月采集。 第十二条本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中的基本信息由税务机关从税务管理系统中采集,税务管理系统中暂缺的信息由税务机关通过纳税人申报采集;评价年度之前的纳税信用记...
第二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根据本办法确定开展此项工作的范围和进程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废止信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第三十四条,本办法于2014年10月1日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7月4日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社...
2014年第40号 现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7月4日 附件: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14-07-04 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促进...
现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7月4日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9章 总则 *9条 为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解读:2014年7月,税务总局发布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发布,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
现行《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适用的纳税人群体是( )。A.企业纳税人;B.个体工商户;C.自然人;D.扣缴义务人。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 现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7月4日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