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照《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深税政三字〔1987〕109号)第三十五条规定办理。即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从使用或出租、出借之月起计征房产税。 郭老师 解答 2024-06-04 15:54 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
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5号) 只要您想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会计工...
下列关于房产税的各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 (本题10分) A.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当月起征收房产税 B.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C.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D.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
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