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33人,給予撤銷黨內外職務以上處分的77人,給予嚴重警告並免職、嚴重警告、警告或行政記大過、記過處分以及免職處理267人,誡勉談話、批評教育100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人員均被判處相應刑罰;楊建華犯行賄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20年,時任南充市委書記劉宏建犯玩...